阿白在食堂里四处游荡,寻找自己能做的事情。
他发现了一个向外发出滋滋水流声的房间,探进头去,看见那个熊猫和几只动物正在那里洗盘子。
阿白的目光落在门口边上的一盆盘子。或许自己也能做这事。
他拿起一个盘子,吱溜一下,啪嗒一下……他被赶出来了。
阿白觉得有些可惜,他只刚上手不熟悉打碎一个碗,再来几个一定能适应的。
他离开食堂来到走廊上,看见几只长着薄翼翅膀、好像妖精一样的女孩在打扫卫生。
阿白觉得自己又可以了。
他从旁边的一个水桶里拿出一张抹布,开始擦拭墙边的花瓶。
很简单,也很顺利,花瓶被他擦得蹭光发亮。
觉一定会因为我做得很好而夸奖我的。想到这里,阿白手下不禁又卖力几分。
乓的一声,他手中的花瓶碎了。
刹时间,周围三只妖精凝重的目光聚焦在了他身上。
被那吓人的目光包围,阿白不禁流下一滴冷汗。
要逃掉,一定要逃掉。
可还没等阿白反应过来,三只妖精就已经将他围了起来,一人抱住他身体的一部分。然后……
磨蹭~磨蹭~
十多分钟后,她们才心满意足地起来,与阿白交代不许打扰她们工作后,就离开了。
原地只留下一个双眼失去光彩的阿白。
或许这就是妖精的攻击方式,杀伤力不强,但是好可怕,简直连人的希望都能泯灭掉。
阿白蹲在花瓶台子下的阴影中,他突然有些害怕走出去了。
“你在这里做什么呢?”
听到熟悉地、足以让人燃起希望的声音,阿白抬起头,看见了同样蹲在他面前,充满关切神情的觉。
“我……”阿白刚刚想要开口,却又止住,转口说:“觉有读心的能力,应该已经知道我在做什么了吧。”
“我确实是读心妖怪,但是我也很想听阿白亲口告诉我。”
“为什么?”
觉沉思两秒,说:“嗯……也许是因为看到阿白将想法艰难地表达成言语,就会让人心情愉快吧。”
坏心眼,这不是很坏心眼吗?阿白不禁地想。
踌躇二阵,阿白开口说:“觉,其实我是你的宠物,对吧。”
“是这样,没错。”
“我觉得作为宠物也要有……它的价值。如果整天吃了睡,睡了吃,那不是和家畜一样,我很害怕哪一天就被下锅炖了。如果可爱或许还有机会……但是,我即不可爱,又不聪明,什么都做不好……我感觉自己没有资格继续当觉的宠物。”
阿白断断续续说了很长一段话,觉耐心地听他说完。
“嗯,资格……”她沉思了一会,转而笑着说:“宠物的资格可不是由宠物自己决定,该由主人决定才对。”
她将阿白从地面上拉起来,拿出了一直背在身后的一样东西。
“我这里有一件只有你才能做的事情,要和我一起去吗?”
……
地灵殿的外面,旧地狱的街道上,阿白与觉在散步。
“这真的是只有我才能做的事情吗?”阿白疑惑地看着系在他右手上的拴绳。
“觉与阿白散步,这就是只有你和我才能做的事情啊。”
“为什么是我呢?别人会有多少不一样吗?”
“是啊,别人会有多少不一样呢?”觉重复了一遍,没有正面回答。
阿白继续问道:“而且这个拴绳有什么用呢?想要两人不要走散,直接牵着手不就好了。”
在他看来是十分平常的话,却让觉一下红了脸:“咳嗯,身为宠物你竟然想要牵主人的手,你这可是逾规,而且路上还有这么多人呢……”
觉像机关枪一样说了一连串,但阿白只听进去了第一句。
宠物连主人的手都不能牵,原来两人之间有如此大的鸿沟。阿白重新认识了自己的身份。
可觉却为他的想法更慌乱了,说:“我的意思也不是完全不能牵……要是,要是你特别想牵的话,那就牵一下,就一下。”
得到了像是哄小孩子一样的允许,阿白抓住了觉的手。
那是比自己要小上一圈的、女孩子的手,柔若无骨。切实感受到对方的纤嫩,阿白才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有一层厚厚的茧子,他不清楚这是哪来的。
“觉,我……”
“呦,两个人又在卿卿我我呢?”
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打断了阿白将要说的话。
她穿着白色衬衣、花色的裙子,以女性的角度来说十分高大,如果加起头上那一根红色带有金星的角,就比阿白都要高了。
「星熊勇仪,很劲」
“并没有在卿卿我我,只是散步而已。”一转神态,觉面色冷淡地与她说,期间没有松开阿白的手。
没有在意觉的冷淡态度,勇仪走到阿白的面前伸出拳头。
“最近怎么样,身体还好吗?”
阿白自然而然地伸手她对了一拳,做为招呼。
身体好吗?
阿白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问题,本来想要简单回答,当话到嘴边时又变了像和老友一样的口气:“身体很好极了,早上还吃了那么大的一根肉。”
“哈哈哈,那可真是太好了,我很期待哪一天能和你再喝一次酒。”勇仪高兴地揽住阿白的脖子对他说:“你也很想看看觉喝醉的样子吧。”
觉喝醉的样子?还没等阿白对这短句反应过来,觉就着急推着勇仪的后背,要她快走。
“快走开啦,勇仪小姐,你打扰到我们了。”
“哈哈哈,哈哈哈,散步愉快啊。”
勇仪大笑着,离开了。
觉和阿白的散步得以继续进行。
与勇仪相似地,有许多人与他们打招呼。
从屋檐上垂桶落下的抱头小女孩、侧身倚坐檐边的幽美桥姬、活力满满地织网小姐。
阿白有些疑惑。
大家似乎都认识他,但他对她们却只有短短一句话的印象。
他向觉询问:“为什么好像大家都认识我,而我却不认识大家。”
“因为你忘记了。”觉回答他说。
没想到自己无用的同时,竟然还是这么健忘的人,阿白对自己坏印象又加深了。
“虽然好像已经忘了一次,但是我保证,这次一定将大家牢牢地记住,一定不会再忘记觉。”
“那你可要努力了。”
觉笑着鼓励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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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主 沙发剑
刚开始看几章,如果说这就能对这本小说到底如何做出判断,我是做不到的,但是看了三章,也确实有些许触动想要分享。
三章里,主角阿白以古明地觉宠物的身份,在地灵殿里过着集宠爱于一生的生活,看似美好的幻想,却让我有股毛骨悚然的感觉:阿白非常自然地认同了自己宠物的身份,周围“人”理所当然的态度进一步深化了这个概念:人类作为宠物是一件理所当然,或者说不足为奇的事情。
在幻想乡,或许相较于其它被当做食物的人类来说,当宠物并不糟糕。但有着外界人常识的人看到这一幕,就会感到十分扭曲。夏日友人账里有一个桥段,是一直陪夏目聊天的妖怪突然要养夏目,理由是它觉得养一个人类很有意思,夏目奋起反抗,最后把妖怪封印了起来。阿白和夏目的境遇某种意义上非常相似,区别是三观的不同带来了不同的结果。
古明地觉等妖怪对于阿白的爱或许不是假的,但也正是这种理所当然的,毫不吝啬地给予,如同人类对待宠物,只是因为有趣所以就这么做的态度,最让人不寒而栗。
温馨的场面伴随着细思极恐的幕后,看完三章故事我感觉自己就像在看药味的漫画,体会到妖怪这样非人的存在极端的思想,或许他们认为自己有一天被当做宠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甚至认为宠物即是家人。我不认为宠物是家人这一观点有错误,但是对这样认识的极端认同,会造成家人是宠物的结果。既平等的对待一切,又极端地贬低一切,既极端自私又极端无私,既认为自己可以随便把同等智慧能交流的生物当宠物,也会心甘情愿地当别人的宠物,妖怪的可怕之处或许不在于力量,而在于这可怕的思想。
虽然看的毛骨悚然,但是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不错,药味的漫画不就是这样吗,让人冷汗直流的同时也让人忍不住地往下看,我非常期待接下来的故事发展。另外,希望更新快一点啊!
博主 虚空大姐姐
@沙发剑 欧拉!